摘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345元的行政处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蒋某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五十四批典型案例。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标称的生产企业“山东省漂安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且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涉案口罩3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所指违法行为,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34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涉案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会同公安机关对蒋某位于滨海新区水景花都的住所进行检查。经查,蒋某销售的“3M 9001”和“3M 9002”型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涉案口罩1835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蒋某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案件也已移送公安机关。(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