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办理的肖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巴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次仁扎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诉讼。据了解,该案是西藏自治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经查,被告人肖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2017年3月至5月期间,在其经营的餐馆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粉。2018年11月27日,法院依法受理了巴宜区检察院诉肖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肖某的刑事责任,并判令肖某在媒体上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
“由于不懂法,才做了这些事情。通过这个案件,我深刻认识到添加罂粟粉的行为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对于自己犯的错误,向广大消费者道歉,同时希望从事餐饮行业的人员能够引以为鉴,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被告人肖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并道歉。
最终,巴宜区法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其十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