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改革和修订后的上位法的要求,在近日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重庆拟废止《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
重庆拟废止两件地方性法规。在今(26)日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于废止《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议案提交大会审议。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简杰介绍,《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于1999年3月26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后经一次修订、五次修正,对加强我市食盐专营、盐场保护、制盐企业管理,确保盐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相关上位法修订,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改革和修订后的上位法的要求,建议予以废止。
《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于1999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经2002年和2005年两次修正,在加强我市酒类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管理,确保酒类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法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改革和修订后的上位法的要求,建议予以废止。(赵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