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新疆代表团团长、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 · 依明巴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外交部部长王毅,外交部副部长张汉晖和国家部委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全国人大代表雪克来提 · 扎克尔、肖开提 · 依明、孙金龙等参加审议。
代表们在审议时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一致赞成这个议案。
认真听取代表发言后,王毅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聚焦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希望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新疆是个好地方”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外交系统将一如既往支持新疆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支持新疆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支持新疆巩固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友好往来。
何星亮、帕尔哈提 · 肉孜等代表说,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国家立法表明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展现新时代中国积极的对外开放姿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体现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精神和要求,使这部法律成为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
尼牙孜 · 阿西木、闵晓青、热依扎 · 巴合道列提等代表认为,要坚持内外资一致,外商投资在准入后享受国民待遇,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在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努力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全国人大代表乃依木 · 亚森、史大刚、李伟、罗东川、彭家瑞、哈尼巴提 · 沙布开等参加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