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湖南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代表团团长杜家毫、副团长许达哲参加审议。
代表团副团长傅奎、王少峰、刘莲玉,以及谢勇、陈文浩、张灼华、田红旗、韩永文等代表参加审议,田立文列席会议。大会秘书处简报组、法案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杜家毫说,外商投资法草案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贯通,突出了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做到了国内与国际的衔接,我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宣示了“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决心和意志,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提供了基础性、根本性遵循。湖南是中部内陆省份,当前正大力建设开放强省。外商投资法的制定施行,对我省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更好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是有力促进和积极推动。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许达哲表示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他说,制定外商投资法,彰显了中国决心、中国自信、中国担当。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制定实施外商投资法为契机,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要抓好即将出台的外商投资法的学习贯彻落实,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议抓紧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各级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时,要考虑影响和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确保国家安全。
廖晓军、张灼华、陈晋等代表在审议中谈到,制定外商投资法适应了新时代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新要求,体现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的创新、完善和发展,表明中国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外商合法权益,是经济上走向制度性开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部署,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建议以制定外商投资法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尽快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统筹研究清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周敏、曹慧泉、刘事青、文爱华、张琳、梁庆凯、孟庆强、丁小兵、戴立忠等代表也联系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侧面积极建言献策或对草案文本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下午,湖南代表团在驻地继续分组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
(文/贺佳 冒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