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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卤料添加当归 男子获赔10倍购物款

2019-09-04 11:04 来源:海西晨报 编辑:赵焱
  

当归,不少人炖汤的时候都少不了它。但也许你不知道的是,根据相关法律,当归被明确规定不能添加到食品中,当归只能作为保健品的原料。来厦游客徐先生在沃尔玛购买到了配料里含当归的卤料,发现这一情况后,徐先生将生产商和销售商一起告上了法庭。思明法院一审判徐先生胜诉,判决沃尔玛和卤品生产商厦门市荣辉工贸有限公司(下简称荣辉公司)退还消费者购物款1849.8元,并十倍赔偿消费者18498元。被告方不服上诉。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已结案。

2016年4月,江苏游客徐先生来厦旅游,在朋友推荐下,到沃尔玛超市万达店买了卤鸭、卤牛肉、卤牛筋、卤牛肚,一共花了1849.8元。结束在厦门的旅程,徐先生返回家乡江苏扬州。除部分当伴手礼送给亲友外,徐先生将剩余卤料放在了家里。两个月后,也就是当年的6月14日,徐先生在吃完卤料后发生拉肚子的情况。隔天,他到医院就医花费了65元。回家后,他仔细查看发现,在厦门购买的卤料配料中均含有当归的成分。

其后,经徐先生查询,根据《食品安全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和《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归作为中药,明确规定不能添加到食品中。为此,徐先生向沃尔玛公司和生产卤料的荣辉公司索赔18498元,同时要求两被告退还购物款1849.8元。

经审理,思明法院认为,徐先生所购买的1849.8元卤料中,配料均包括当归、桂皮、八角、花椒等。荣辉公司作为生产商、沃尔玛公司作为销售商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对消费者健康负责。庭审过程中,经过思明法院合法传唤,荣辉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

根据《食品安全法》、原卫生部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徐先生购买的产品,根据外包装标明袋标明的许可证号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却添加只能作为保健品原料的当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虽然产品检测结果都达到相关项目的检测标准,并不足以证明卤料已经全面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对于沃尔玛方面提出不知情为由,辩称非明知食品存在问题仍继续销售,思明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沃尔玛公司、荣辉公司共同退还消费者购物款1849.8元,并赔偿消费者18498元。一审判决后,沃尔玛公司等不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已结案。(白斌斌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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