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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9-07-03 15:59 来源:平顶山日报 编辑:刘英
  

7月2日,记者从平顶山市畜牧局获悉,近年来,平顶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规政策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有效保障了平顶山市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

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平顶山市畜牧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针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们健康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四种疫病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和免疫程序,确定免疫用生物制品,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通过一系列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强制性措施,达到有计划分步骤地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目的。

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平顶山市疫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强化实地操作培训,加强冷链建设,确保基础免疫效果。

强化疫苗管理。平顶山市疫苗管理按照“三项责任、五项制度、六项措施”的要求,制定了“强制免疫疫苗订购与使用制度”“强制免疫疫苗管理与发放制度”“疫苗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制度”。全市集体选定疫苗使用厂家,使用统一的出入库台账、疫苗发放卡,做到出(入)库台账、疫苗发放卡、疫苗实物三对照,保证每一批每一瓶疫苗都可快速准确追溯;财务部门定期对疫苗的订购、发放、使用等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及时纠正疫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账物相符,出入有据,全程可溯;建立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疫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和市场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切实做到工作问题可追溯,责任问题可追究;加强冷库管理,建立冷库定期巡查制度,明确疫苗管理员职责,并定期对冷库状况进行巡查,确保冷库温度符合疫苗温控保管要求,并为乡、村级防疫员配备冰柜和冷藏包,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免疫效果。

完善免疫档案。免疫档案记录了各类疫苗的免疫时间、免疫过程及动物免疫后是否有不良反应,是实地操作和疫病防控的科学依据。免疫标识是动物接受强制免疫凭证,是动物防疫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是开展疫病追溯、查找疫源的重要依据。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要求为所有已免疫动物佩戴免疫标识,各级畜牧部门对免疫档案和免疫耳标佩戴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畜禽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规范免疫操作。每年平顶山对动物基层防疫员进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免疫实操培训,要求规范免疫操作:一要按照疫苗种类进行保存,二要做好疫苗预热混匀,三要按照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四要做好个人防护,五要做好免疫结束后的各项消毒,确保畜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不打折扣。

确保强制免疫密度。按照政府保密度、畜牧部门保质量,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要求,市畜牧局领导包县,县畜牧局领导包乡,乡畜牧局领导包村,基层防疫员包村到户,通过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平时的补免补防工作,对应免畜禽进行全部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畜牧部门坚持常规检测和随机抽检相结合,对免疫畜禽群体进行免疫检测,要求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的畜禽要求及时开展补免补防,并定向进行监测,直至达到要求,确保免疫效果。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筑牢非洲猪瘟防控屏障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是生猪养殖业的头号杀手,但不感染人。高温、消毒可将该病毒杀死。据农业农村部统计,非洲猪瘟的发生主要是由泔水饲喂生猪、生猪及其产品的运输、屠宰企业生物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病毒传播。切断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途径,是减少病毒传播隐患、降低疫病发生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此,平顶山市狠抓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强力推进“五控一隔离”的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平顶山市未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加强生猪移动监管,有效控猪。禁止从省外疫区和高风险地区调入种猪、生猪及其产品;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必须在当地县级以上畜牧部门备案,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运输,动物检疫部门不开具检疫证明;在主要干道设置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所有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查证验物,规范消毒。

加强肉品检测,有效控肉。要求从事生猪生产、销售的相关企业不得从外省疫区(场)进生猪及相关产品并建立购销台账,以便及时、有效追溯。同时,加强对外省和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的风险评估,对每一批调入平顶山市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加强屠宰环节治理,有效控“宰”。通过开展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屠宰场的防疫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依法关停不满足非洲猪瘟防控要求的屠宰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私屠滥宰窝点。要求屠宰场建立洗消中心和非洲猪瘟PCR监测实验室,做好屠宰场消毒灭源工作,对待宰生猪及出场猪肉做到“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每个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监督生猪屠宰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待宰生猪及出场猪肉经检验合格后官方兽医签字方可屠宰销售。

严禁泔水饲喂生猪,有效控“泔”。持续开展餐厨剩余物(泔水)专项整治,形成高压态势,把好源头、运输、处置各环节监管,全市泔水统一回收处理,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积极研究泔水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方法,探索建立泔水处理长效机制。

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有效控“检”。在强化实际兽医实验室建设的同时,为5个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了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器,并对县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形成了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5个县(市)中心为网点的非洲猪瘟监测网络。同时,每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风险评估,及时有效地监测预警,为非洲猪瘟防控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

引导种畜禽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两场”)周边散养户退养弃养,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带。在全市开展“两场”及其周边3公里散养户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全市15家“两场”按照非洲猪瘟防控要求,完善自身防疫设施,引导“两场”周边散养户逐步退养弃养。截至目前,全市15家“两场”周边308家散养户按要求全部弃养退养,切实构建“两场”周边3公里生物安全隔离带,保护好生猪产业和市场供给的基础。

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免疫工作有序开展

市政府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按照3-5个乡建立1个动物防疫检疫区域中心站,5-10个村1名村级防疫员的标准,完成了平顶山市防疫员的设置。坚持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保障基层防疫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对基层防疫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现有防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以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中心,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网点,构建基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网络。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化免疫,进一步落实兽医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畜禽养殖经营者及相关社会主体的法定责任,以促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引导、扶持、发展、壮大各类兽医服务组织为重点,不断提高平顶山市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动物防疫格局。为此,平顶山市支持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服务公司自愿原则,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化免疫工作的探索。卫东区已经将基层免疫工作交与社会化公司,整体运转良好,有效转变了政府角色,同时保证了畜禽免疫质量,为提高平顶山市兽医工作整体水平、构建现代化兽医卫生治理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田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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