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7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经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等五部门申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自7月2日起,在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开封、平顶山、许昌、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启动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据悉,2019年国家小麦托市收购价格为1.12元/斤,较去年下调了0.03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2019年河南省首批审核确定的收储库点618家,有效空仓容653万吨。省内其他地区一旦符合启动条件,将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简称《预案》)规定,报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复启动。
2019年,河南省收储库点全面应用“一卡通”结算系统,坚持“谁来售粮、给谁付款”,所有粮款均由中储粮直属库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从源头上杜绝“打白条”问题。同时,在收储库点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关于防止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公告,提醒售粮农民及时查收核对售粮款。收购现场设立便民服务台、休息站等,提供餐饮、防暑药品、休息室等便民服务,安排专人现场巡回服务,随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让卖粮农民交“舒心粮”。
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预案》规定,并建立了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成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管理联席协调会商机制,协调解决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问题,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共同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李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