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600809.SH)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93.82亿元,同比增长47.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7亿元,同比增长5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3亿元,同比增长55.24%;基本每股收益1.6940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经营计划称,2019年确保营业收入实现20%以上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业数据,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871.2万千升,同比增长3.14%;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363.83亿元,同比增长12.88%;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50.5亿元,同比增长29.98%;山西省完成酿酒总产量16.72万千升,同比增加19.51%。
报告期内,公司中高价白酒营收达57.39亿元,同比增长47.44%;营业成本14.25亿元,同比增长32.32%;毛利率75.18%,较上年增加2.84个百分点。
低价白酒营收32.30亿元,同比增长47.59%;营业成本15.92亿元,同比增长79.57%;毛利率50.72%,较上年减少8.77个百分点。
配制酒营收3.39亿元,同比增长62.47%;营业成本1.27亿元,同比增长43.91%;毛利率62.47%,较上年增加1.89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汾酒系列生产量70,432.96千升,同比增长27.31%;销售量67,291.42千升,同比增长38.85%;库存量21,720.71千升,比上年增16.91%。
配制酒系列生产量6,530.48千升,同比增长50.07%;销售量5,159.19千升,同比增长31.35%;库存量4,033.78千升,比上年增51.50%。
产能方面,公司本部设计产能160,000千升,实际产能100,000千升。
公司经营范围:汾酒、竹叶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酒类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投资办企业及相关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战略资源整合方面,取得明显进展。首先,公司于年初引进华润创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且通过改组董事会、选派经理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实现管理营销协同发展,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经营效率,双方合作起步顺利。其次,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旗下的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部分资产、酒业发展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等,扩展了销售渠道,减少了同业竞争,使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得到加强。
另外,公司对汾酒、竹叶青酒等酒类品牌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了营销资源运营效益最大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推出青花汾酒50和中国装等新品,对巴拿马系列产品进行升级,构建形象产品及全国化大单品;加快竹叶青酒战略布局,充分共享营销资源,实现竹叶青品牌全面复苏;组建浙江经销商联合运营平台,采取不入股仅参与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在营销体制改革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汾酒银号项目正式启动,开启以“银票”兑换发售老酒的新营销模式;组建青花汾酒、巴拿马汾酒等四个大单品攻关项目组,提升了精细化营销水平;国际市场拓展迅猛,海外免税店扩展到174家,基本涵盖了亚洲和非洲主要机场,并开辟了英国、菲律宾、安哥拉等新市场;成立全国名优酒企打假协作联盟,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警企合作,进一步维护了产品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