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日前启动2019年度春灌期间涉水企业废水排放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春灌期间涉水企业环境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春灌水质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分为检查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情况,检查农业灌溉沟渠排查情况和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四个方面。我区将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等,依法严肃查处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拳打击长期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渗井渗坑排放、监测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在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检查方面,重点检查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情况,依法严肃查处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拳打击污水长期超标排放、重金属超标、私设暗管、渗井渗坑排放、监测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排查辖区内涉水企业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偷排、长期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服务引导,不能“一罚了之”,紧盯企业环境问题整改,促进企业自觉守法,避免“一刀切”等处置简单粗暴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