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8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为河北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放首批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按照“调味品”类别提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全国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将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
6月8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为唐山市银海食盐有限公司、河北绿海康信多品种食盐有限公司、沧州盐业集团银山食盐有限公司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是该局为河北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放的首批食品生产许可证。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调味品”类别提出。全国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将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
今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对照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受理企业申请后,认真组织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严格审查企业食品生产条件,并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帮助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