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8年12月12日,保亭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保亭保城明记饭店经营的油条进行抽样。经检验,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保亭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
经调查,保亭保城明记饭店抽样的炸油条是该饭店面点师加工制作,制作原料有面粉、水、糖、光湖双效泡打粉(未添加铝),AXE牌食粉等,其中食品添加剂按一定比例用手估量添加,没有用秤秤量,现场未发现禁用的食品添加剂。
经统计,2018年12月12日加工制作批次为10kg,当天已全部销售,制作成本为160元,共销售180元,获利20元。近日,保亭食药监局依法对该饭店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1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