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取私利,我们违法跨省贩运生猪,虽然政府部门控制了疫情,但我们的行为有引起重大非洲猪瘟疫情的危险,在此向社会公开道歉,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内蒙古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名被告人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2018年9月20日,杨某、宋某、陈某、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跨省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贩运生猪到呼和浩特市。9月22日晚,在宰前巡检时被发现贩运入厂的生猪死亡2头,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经呼和浩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验,确认属于感染非洲猪瘟。呼和浩特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扑杀全部待宰生猪并做无害化处理,控制了非洲猪瘟在该地区的扩散。
3月1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杨某、宋某、陈某、王某妨害动物防疫、检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回民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运用事实和证据,详细讯问、举证,有力有效指控犯罪,剖析了该案的社会危害性。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向社会公众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经过6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