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原有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区)农村小学生纳入试点范围。届时,全省农村小学生都将享受到免费“营养餐”。
河北明确,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将采取课间加餐模式,每天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营养餐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河北强调,县级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担、市县实施”原则,各县要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筹措资金确保省级确定的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试点县要建立县、乡、校三级责任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加强运营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据悉,河北省级补助资金3.08亿元已于近日提前下达,惠及277万多名农村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