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芬 记者朱定荣) 为进一步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期,泉州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复查,先后到晋江军供站、金谷粮油、惠安收储公司、惠安军供站、永春购销公司以及顺益米业等6家企业,按检查要求,重点对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八方面内容开展复查。
复查过程主要采取察看内页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复查,各受检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有落实,粮食质量档案较完整;收购期间,及时张贴宣传粮食质价政策,明示品种、等级、质量、价格等信息;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环节中,能按相关要求做好粮食质量抽样检测,及时上传“原粮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等。各受检粮食企业总体上能够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诚信经营,严把原粮质量关,未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质量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