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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包容免罚”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2022-06-21 15:02:47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静
摘要:自2022年7月18日起,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免罚”,以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静)近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雅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的通知。自2022年7月18日起,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雅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进行行政处罚,取而代之的是教育引导和责令改正,以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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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截图 来源:雅安市市场监管局

《清单》共列出30条细则,涉及经营管理、食品安全、医疗广告、产品包装等多个领域的违法行为说明,在食品安全方面,以下三种违法行为将予以“包容免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的标识缺少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或者声明内容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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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适用条件 图片来源:雅安市市场监管局

据了解,《清单》所称“包容免罚”含“不予行政处罚”和“首违不罚”两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是指对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首次违法”是指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

“包容免罚”并不意味着不罚了之,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会采取必要的教育矫正措施,如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督促违法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适用“首违不罚”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议、提醒、劝告、告诫等方式对违法主体进行教育引导,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

容错不等于免责,《清单》以清晰的适用条件明确容错底线,为执法人员了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依据,提升了“包容免罚”的可操作性,有利于雅安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纠错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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