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意见》涵盖了我区减轻税费负担、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9大方面55条措施,旨在破解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难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市场监督局、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广西税务局等区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深度解读。
直击难题
联手优化营商环境
55条为民营企业纾困的利好政策,创新性强、含金量高,都是针对我区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而设置。政策好,更要落实好。各有关部门围绕如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家信心,联手打出“组合拳”。
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意见》提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黄汝焜指出:“我委将针对不同PPP项目投资规模、合作期限、技术要求、运营管理等特点,分类施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搭建我区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PPP项目信息监测报告等。”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作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和“当头炮”,2018年已在南宁市市区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完成”,计划在2019年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辖区,力争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部实现。该局副局长张志安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登记的全程网上办理。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公众认知度,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应用,更好地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同时,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在南宁、贵港、崇左三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表示,《意见》从优惠地价、灵活供地、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政策。该厅将围绕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这一目标,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善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相关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工作指南和监管办法,为企业申办有关业务提供具体的工作指引;督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基层自然资源管理干部学好政策、用好政策的能力。
真金白银
为民企造血减负
为更好落实《意见》,使支持民营经济的“真金白银”精准到位,使支持民营经济的“金融血液”及时注入,我区有关部门和机构主动担当、更多作为、共移高山。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当前制约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推动化解。”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巡视员韦壮造表示,将从三个方面持续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强化落实,逐项梳理政策,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考核问效,加强对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考核,适时对政策效应进行评估,以求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最大最优化;三是不断拓展丰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产品、方式、手段,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多实用、管用、能用的政策工具,不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自治区财政厅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实施上市挂牌企业培育、企业上市攻坚、上市企业质量提升三大工程,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帮助民营企业化解流动性风险,建立重点企业转贷机制,鼓励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安排专项转贷资金,自治区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该厅副厅长王代玉表示:“我区支持民营资本开展并购重组,对区外上市(含并购重组)民营企业注册地迁至广西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自治区工信厅巡视员彭健铭说:“我们实施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自治区财政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担保,且单笔担保额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为中小企业公开或非公开发行集合债、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给予风险补偿资金。同时,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共同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缓解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融资成本高等难题。”
为了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广西税务局完善“银税互动”合作机制,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金融机构覆盖面、纳税人受惠面、贷款规模,增强税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能力,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该局副局长李伟说:“我们还将结合纳税人需求管理,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建立问需问计长效机制,积极协调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搭建新型税企沟通平台,定期收集需求,及时响应反馈,解决民营企业涉税问题。”
重在落实
探索发展新模式
自治区出台《意见》的目的,在于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和创造活力,不断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唐咸来表示,将加强科技政策解读,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科技政策的知晓率和落实率,启动实施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即“三百两千”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我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和经济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具体的目标任务是:在今后3年,突破100项重大技术、创建10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引育100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转化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使全区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力争到2020年,全区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在全国排名前移2-3位,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以上。
“《意见》中涉及商务领域的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及协同有关部门构建公平、高效等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梁艺光指出,按照《意见》要求,商务厅在拓展出口信用保险对民营企业服务范围,降低保费成本的各方面拟定了支持政策,积极鼓励和推动民营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有效利用两个市场资源。
政策贵在落实、难在落实、成在落实。在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在勇担责任,勇于创新机制,为我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新的一年,让我们奋力作为,热烈拥抱民营经济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