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泽 华成明) 8月20日云南省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试点工作在昆明启动。这是云南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将切实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适用于在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国家及云南省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市特点及实际,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从15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大力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开展。具体内容是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优化清算组备案程序;优化注销公告方式;精简申请文书材料;清税信息不再收取纸质清税证明文书;“三证合一”前的企业申请注销时不再提供税务、银行注销证明;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的问题;解决营业执照遗失问题;解决尚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被吊销企业的注销问题;解决股东历次签名笔迹不一致问题;解决逾期未成立清算组问题;优化涉税注销服务;优化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强化信用监管完善联合惩戒制度。
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作为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亮点措施,依托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服务平台为企业注销打造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海关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企业通过服务专区就可“一网”获知各部门办理流程、进度和结果。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可进入“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通过工商联络员方式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方式即可登录,点击“我要注销企业”栏目,对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系统将自动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在公示系统中填写注销公告,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企业可到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公告期间存在异议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自动终止,企业可到登记机关通过普通程序进行注销。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企业可选择“普通注销”栏目,依次填写代理人、注销公告(含清算组信息、债权债务信息)、是否涉及海关信息后提交企业注销申请到登记机关等待审核。
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企业登记的程序和材料,提高企业清税速度,从根本上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最终实现破解企业注销“难点”“痛点”“堵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