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拉萨市和城关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合拉萨市公安局经侦人员及部队工作人员,对重点区域商品、食品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查处经营单位34户,下发“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30份。
为切实做好藏历新年期间拉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拉萨市和城关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合拉萨市公安局经侦人员及部队工作人员,对重点区域商品、食品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检查了各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详细查看粮油、米面、罐头、烟酒等食品的来源是否合格,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杜绝销售标签和标识不合格、“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商品行为。
针对部分市场主体未实行明码标价、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的共性问题,执法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向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做到明码标价,杜绝掺杂使假、缺斤少两、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查处经营单位34户,下发“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30份。(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