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对全市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具有指导意义。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金洪 记者程家武)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从职责分工、处置内容、处置原则、处置程序、材料归档等方面作了规范,进一步提高了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规范》提出核查处置工作的核心是不合格食品的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重点是不合格食品的控制、原因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监督管理要求。负责核查处置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遵循迅速防控、协调联动、责任法定、依法处置、闭环管理等六项处置原则。
《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核查处置的工作程序,对核查处置的启动、处置流程、行政处罚、跟踪抽检、追溯源头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全市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具有指导意义。
《规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核查处置“流动诊所”制度,根据企业申请派出“流动诊所”,帮助企业分析研判不合格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对多次抽检不合格或不合格项目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派出“流动诊所”,为企业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落实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