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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2022-11-30 08:57:33 来源:银川日报 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对各大商超、农贸市场、有关经营者发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行业应立即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各经营者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专门对各大商超、农贸市场、有关经营者发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行业应立即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还建议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若发现经营者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据了解,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各经营者应当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各电商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各电商平台企业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约束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仓储运输服务提供者及其他经营参与者的价格行为。倡导各电商平台企业利用自身信息技术优势,加强内部价格管控,及时预警和制止哄抬价格等各类不规范经营行为。

此外,禁止各经营者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如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据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惩。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法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经营者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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