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春晖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了两起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执法人员对两家店作出了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同时提醒经营户要及时做好自查,持证经营。
疫情防控期间,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市场监管分局春晖市场监督管理所坚持食品安全监管不放松,在排查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食品行业的排查,近日办理了两起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备资质。“三小行业”经营者办理以上证照不收取任何费用,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到期前需要及时更换,不及时换证与不办证,逾期不整改的都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为了做好“两个创建”工作,今年8月,执法人员在微信监管群内督促经营户进行自查及时更换登记证、办理健康证。但是9月、10月,仍检查出两家店没有及时更换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在执法人员发放责令改正后,后续检查中逾期没有整改。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执法人员对两家店作出了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同时提醒经营户要及时做好自查,持证经营。(原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