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蚌埠市发布了餐饮单位禁用亚硝酸盐及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要求餐饮单位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乔红艳 记者程家武)近年来,因误食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误饮甲醇导致人身伤亡以及不规范使用醇基燃料导致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珠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餐饮单位禁用亚硝酸盐及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要求餐饮单位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等)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 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应加强对农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防因误饮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严格选择燃料供货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一律不得违法违规使用醇基液体燃料。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宣传、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规范使用醇基燃料,保障食品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