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正式实施,进一步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实现该县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有效配置。
《规划》对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进行明确划定。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并根据合浦县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生产条件、养殖水平及今后行业发展的要求,合浦县将境内水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三个功能区域。其中,规划禁养区为58个,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等;规划限制养殖区为59个,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重点湖泊水库以及其他限制养殖区;规划重点养殖区32个,包括海水养殖区、淡水养殖区。
《规划》中还对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管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廖烈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