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获悉,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2”、福建海洋“蓝剑”、闽江禁渔、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电鱼活动,查处电鱼违法案件104起,其中移送公安、海警部门处理电鱼违法案件12起12人,没收销毁电捕鱼器具97台(套),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共拆解“三无”船舶638艘。
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活动,不仅危害了野生渔业资源,更对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严重的还会发生人身意外伤亡事件。
据了解,在沿海地区,电鱼船舶多数隐匿在偏远岙口,电鱼工具难以发现,抓扣电鱼船常常无功而返。而在内陆水域,随着电鱼工具的简单化,非专业化的农副业排筏从事违法电鱼行为屡禁不止,并呈分散多点的态势,只要有溪河的地方就有可能出现电鱼违规行为。同时,为躲避执法人员,违法电鱼作业行为经常发生在夜晚,违法船舶逃逸时进入的水域往往不适合执法船艇航行,登临检查十分困难。
要维护渔区群众合法权益,就要破解电鱼违法活动抓获难题。为此,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对电鱼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一方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形成常态化执法威慑。通过日常巡查、集中打击、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电鱼行为,有效遏制电鱼活动多发频发态势,杜绝大范围、群体性电鱼现象,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另一方面,该队通过成立专项行动专班、彻底排查摸底、实施网格化管理等八大举措,利用两江流域人船动态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等高新监管手段,形成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管理新机制,划分12个网格重点监管区,形成“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无缝监管新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积极构建并完善了海洋碳汇交易渔业执法修复机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查处违法电鱼案件中,当地改变了一罚了之的简单处罚方式,引导违法行为人通过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并办理了全国首例通过渔业碳汇弥补渔业生态环境的案件,用“有价”蓝碳赔偿换取“无价”渔业生态,为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王春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