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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月月十九查酒”检查湖里区两家酒品经营单位

2022-09-22 13:56:2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郑添元
摘要:日前,厦门市突击检查湖里区内两家酒品经营单位,主要检查商家的主体经营情况、价格、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货查验等方面,切实保障消费者国庆节期间消费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启国 邢茵 记者陈家华)“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为保证节日期间酒类销售市场的安全经营,9月19日,厦门市食安办组织开展的“月月十九查酒”行动,突击检查湖里区内两家酒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做到货物源头可追溯,督促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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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厦门记者站

本次检查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山姆会员店和合众汇丰酒业。主要检查商家的主体经营情况、价格、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货查验等方面。在检查过程中,两家经营单位的总体经营行为都比较规范。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首先对两家店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查验,确认证件完整、合规。其次,执法人员对于山姆会员店的酒类主体经营情况、价格、产品标识标签和进货查验等方面进行抽检。随机抽检了货架上正在售卖的葡萄酒、清酒和威士忌各一款,查看商品批次、食品检验检疫单以及产品流通记录等方面,执法人员表示,山姆会员店作为大型商超在经营上的各项要求是比较规范的。在检查合众汇丰酒业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样抽检了三款酒,经营单位基本上也都能提供相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但是在合众汇丰酒业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个小问题,由于经营者与供货商处于长期合作,对于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没有注意保存。执法人员随即与经营者进行沟通,指导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游供货商索要相关材料备查。

厦门市湖里生产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杨玲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酒类属于预包装食品,进货时必须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也就是《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料。另一个是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进口酒类的合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进口货物报关单》,这也是我们检查的重点。”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一”长假,杨玲表示,国庆期间酒类需求增加,执法单位将会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管。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酒类的时候,最好到正规商超进行采购,同时购买过程中要注意商品的标价、生产日期、酒精度、保质期以及商品标签上是否标有合规,同时也要注意包装是否完好,留存票据以供后续产品出现问题的维权。

厦门市酒类销售行业协会会长黄振鑫参加了此次活动,他表示:“国庆节即将到了,本次检查能够让消费者去放心购买酒类产品。我们酒类销售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每一年会做信用体系认证,推选放心酒示范店等,保证消费者能够选购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在最后黄振鑫也做出倡议,在国庆节期间聚集喝酒也要适量,过度饮酒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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