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亚坚 林筱萱 记者陈家华)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各式各样的月饼礼盒纷纷亮相,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大型商超、酒店、糕点店、茶叶店等为主要对象,对月饼过度包装、价格虚高等问题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
在一家超市内,执法人员从货架上拿起一盒月饼,详细查看价格、配料表、外包装、以及食品的保质期限等内容。同时,现场打开包装,对月饼标准的净含量进行称重核实,并对月饼的索证索票、进货渠道、相关交易信息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该超市销售的月饼单价均在500元/盒以下,且做到了明码标价,没有发现过度包装、虚假标价等行为。“每一款月饼的价格都必须清楚的标识出来......”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一家酒店,店内一张大桌上摆满各式各样精美的月饼,但未见到明显的价格标识,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商家进行整改。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检查商场超市48家、酒店7家、糕点茶叶店53家,其中2家经营单位因为明码标价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个别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到位,其他整体情况良好。接下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持续加大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商家依法合规经营,引导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参与抵制月饼市场资源浪费、奢靡风气等现象,宣传绿色低碳包装、简约适度消费理念,让消费者过一个安全、放心、节俭的中秋佳节。
该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月饼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且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广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做到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