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即将来临,月饼成为消费者青睐的节日商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节消费提示。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的月饼。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对食品包装做出严格规定。根据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粽子、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能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新规已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要了解这一新规,不但要查看月饼的外包装是否属于贵金属、红木等昂贵的材质,还要查看整体包装的体积,通过了解月饼实际重量来判断包装是否符合规定,不为过度包装买单,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的月饼。
同时,新规特别规定禁止月饼混合销售,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消费者要主动拒绝购买与茶叶、酒水,大闸蟹等商品混合销售的月饼;要自觉践行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消费者要到具有经营资质的商场、超市、食品专卖店,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月饼;网购月饼要通过正规网站,选择信誉良好的商铺购买,谨慎对待通过直播带货销售的月饼;购买散装月饼时,要注意经营资质,存放环境和卫生条件;购买时要索要并妥善保管好消费凭据,网购要留存好宣传页面,付款截图等证据。
消费者购买月饼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执行标准、SC标志等信息;认真查看配料表,月饼种类繁多,配料不同,消费者要根据实际,科学选择适合的月饼;还要查看储存条件,按照标注的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
消费者购买月饼不要被商家各种宣传和打折促销所诱惑,要践行节约理念,根据实际需要理性选择,避免过度购买,在保质期内食用不完而造成浪费。
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或者到相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