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9月起,河北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推行“三小”“红黑榜”管理,将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三小”信息通过“红榜”向社会公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小”信息通过“黑榜”向社会进行曝光。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颖 庞起生)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用足用好信用监管、舆论监督、社会共治手段,自9月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推行“三小”“红黑榜”管理。
“红黑榜”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三小”监管的有效手段,通过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检查、案件查处等方式,归集相关信息,将“三小”纳入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三小”信息通过“红榜”向社会公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小”信息通过“黑榜”向社会进行曝光。原则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公示“红黑榜”1 次,每次公示“红榜”“黑榜”各不少于6家,公示期限3个月,每年公示不少于12次。
通过“红黑榜”定期发布,正面激励守信者上“红榜”,反面警示失信者上“黑榜”。被列入“红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年内不重复在“红榜”公示,如在公示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撤出“红榜”单。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