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桶、舀苗、倒桶……8月11日上午,在闽江河口湿地浅滩,渔业执法人员、违法行为人、志愿者等50余人一起放流5000只人工繁育的中国鲎幼苗,进行生态补偿。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队长林步达表示,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此次放流活动,缘于一起非法收购、经营利用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中国鲎案件。7月25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查获陈某某经营的酒店违法采购中国鲎等野生保护动物。经执法人员教育,陈某某认错认罚,赔付1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形如马蹄的中国鲎是“海洋生物活化石”,已存活4.8亿年,具有较高的科研和医用价值,在福州常见于长乐、连江一带。近年来,过度捕食、栖息地遭破坏等因素造成中国鲎数量急剧减少。2021年2月,中国鲎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守护好自然资源,才是我们的初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深入研究,支队决定采取向湿地放流中国鲎幼苗的形式,补偿遭到破坏的海洋生物资源。
据了解,此次放流的5000只中国鲎幼苗,来自罗源鉴江镇中国鲎人工繁育试验项目基地。该基地由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开展科研攻关,目前已成功繁育上万只中国鲎幼苗,初步实现中国鲎在人工环境中自然产卵和高质量孵化。
在放流现场,基地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指导,保障中国鲎的成活率。上述负责人说,这样的增殖放流有利于扩大中国鲎的野生自然种群,进一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恢复海洋生态资源。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1年首次开展渔业行政处罚生态修复活动,到首次采用购买碳汇弥补修复渔业生态,再到此次放流中国鲎幼苗,福州正在不断探索“执法+生态修复补偿”渔业行政执法新模式,建立起常态化生态修复机制,力求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蓝瑜萍 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