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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2022-08-03 13:58:4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刘英敏
摘要:河北唐山市食安办印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明确举办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规定了对50人以上聚餐进行现场指导的原则,规范了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程序及加工制作食品的基本要求。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志满 史俊青)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谁来负责、谁来管理、如何监管的问题,河北省唐山市食安办印发了《唐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明确举办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规定了对50人以上聚餐进行现场指导的原则,规范了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程序及加工制作食品的基本要求。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各级监管的具体人员、联系方法和聚餐的报备方式,要求填写并保存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农村聚餐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登记表等记录台账。

《意见》明确,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分级开展指导。凡一次性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一次性聚餐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由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人开展现场指导。

《意见》规定,农村集体聚餐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持证经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必须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对农村集体聚餐制作场所环境、原材料采购、设施设备使用、加工操作流程也提出了要求,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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