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围绕农村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中卫市紧盯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为重点品类,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主体,责令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截至目前,中卫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起,罚没款1.3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7.45公斤。
执法人员以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肉制品、枸杞等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和落实台账。同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对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民间厨师管理、相关单位及人员职责作了具体要求,指导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建成村级公共宴席场所,示范引领农村“流动厨房”向“村集体餐厅”转变。
围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主线,中卫市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市级督查、县级日常巡查的监管方式,加强食用农产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抓好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强蔬菜、地产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监控,指导做好草莓、豇豆、韭菜等食用农产品科学安全用药;加强畜产品监管,全面加强从畜禽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此外,中卫市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对辖区农产品种植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农产品618批次,合格607批次,合格率98.3%。(杨薇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