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就2022年伏季休渔期间毛虾、海蜇专项捕捞有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辽宁省要求,各市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毛虾专项捕捞相关申报材料、7月15日前将海蜇专项捕捞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规范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管理,综合考虑资源以及潮汐、天气条件等情况,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就2022年伏季休渔期间毛虾、海蜇专项捕捞有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毛虾专项捕捞的作业时间为7月20日12时至7月30日12时,大连、锦州、葫芦岛市的专项捕捞渔船,每市不得超过50艘。海蜇专项捕捞作业时间为8月5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每市专项捕捞渔船不得超过50艘。
辽宁省要求,各市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毛虾专项捕捞相关申报材料、7月15日前将海蜇专项捕捞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窗口,同时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和辽宁政务服务网提交录入申请,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核发《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