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迪 记者程伯全) 近日,广元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委政府领导、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及风险点,为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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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刻领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和同级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管、同抓、同责的工作机制,动态查找履责风险点,对照职责逐项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等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通知》中明确表示,要按照有关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对下级党委、政府和本级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评价体系,食品安全屐职评定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对落实党政同责不力,导致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发生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此外,《通知》还以附件的形式对党委政府领导、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及风险点作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