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尹建军)为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动食盐质量安全治理与风险排查,近期,河间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这一主题,认真开展食盐量安全整治行动。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印发了《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盐食用科普常识》采取进商场、进社区、进市场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盐质量安全常识,增强食盐经营者质量安全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明确检查重点、严打重处违法行为。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网点)、集贸市场食盐摊点等售盐单位及食品加工企业(作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用盐单位等为重点区域,以经营资质、经营环境、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人员管理与培训、进销台账管理、仓储条件、追溯管理、质量安全等为监督检查要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盐、不合格食盐、外包无标识或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盐,以工业盐、工业副产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非食用盐冒充食盐销售、使用等行为。依法查处食盐生产经营者冒充商标专利侵权、违法广告、限制竞争、混淆仿冒虚假宣传、虚假标示、伪造产地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要求销售、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义务,规范食盐经营、使用行为。
加强问题整改、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监管部门和食盐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梳理、汇总、研判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以问题为导向,以安全为目标,全面规范提升食盐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盐定点批发单位4户次,零售网点220户次,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单位、校园食堂等用盐单位80户次,发放“食盐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400余份,监督抽检2批次、合格率100%,发现整改索证索票不齐全户5户、规范仓储不符合要求1户,未发现以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