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淮南市场监管局决定5月底在淮南市启动集中交易市场“提升入场查验和进货查验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水平”食品安全规范治理提升行动。
这次行动紧紧围绕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核心目标,狠抓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督促集中交易市场两类主体(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其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化,推动淮南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提升集中交易市场入场查验和进货查验能力。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100%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集中入场查验,并做好记录。要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如实记录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及食用农产品名称、进货渠道、产地等基本信息。市场开办者加大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测频次,实现月度覆盖市场内所有入场销售者及主要食用农产品品种,年度覆盖食用农产品所有检测项目。快检结果于每日市场交易高峰期前,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市场内公布。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能够100%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监督销毁,记录相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实现对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信息全程追溯。引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动将信息化追溯系统与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建设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对接,促成集中交易市场信息化追溯系统与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商务部门重要产品追溯平台的互联对接,实现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共享。(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