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市场监管所联合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清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槟榔产品的行为。据悉,本次共检查5家超市及便利店,立案调查3起,切实打击了生产、销售槟榔行为。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建珍 记者陈家华)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市场监管所联合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清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槟榔产品的行为。执法人员针对小卖部、便利店、商超等重点场所,采取通过饿了么、美团先查询线索、再实地检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排查市场上销售槟榔产品的风险隐患。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家货架上摆放着多款不同品牌的槟榔产品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货架上非法销售的槟榔,责令商家立即停止销售槟榔产品,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本次共检查5家超市及便利店,立案调查3起。
根据《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厦门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槟榔作为药品在医疗、药店等单位经销和患者食用的除外);违反该规定,在该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应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得销售槟榔产品。接下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生产、销售槟榔行为将严肃立案查处。
据悉,2003年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质”。2021年2月3日,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明确,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