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任欢 记者李甜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天津市宁河区委、区人民政府强化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立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新形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站位,开展专项行动
全区成立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宁河分局等7个区级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百日行动”开展。制定印发《宁河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立足“严”的主基调,召开专题推动会议,部署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铁拳”“昆仑2022”1号和“国门守护”五大行动,确定牵头部门、打击重点及处置措施,明确6方面打击重点和31项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情形,确保实现“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清理一批风险隐患”工作目标。
强化协同,从严执法,形成社会震慑
专项行动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宁河分局等部门,持续加强协同配合,召开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会议,明确涉刑食品案件行政移送和证据固定等流程,探讨热点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多次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进行立案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以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为首要职责,梳理整改食品生产、连锁经营、网络订餐等7个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28个,查办食品行政违法案件36件,罚没款10.4万元;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落实“区排查、镇巡查”机制,开展种植、养殖、屠宰、生鲜乳收购环节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57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39个次,查处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件1件;海关部门牵头开展“国门守护”行动,针对“3·15”曝光问题,摸排检查6家出口腌渍菜企业,定期核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6家次,监督完成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进口食品打私行动。公安机关强化与行政部门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接收工作,坚持“违法必究、犯法必打”,侦破食品涉刑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有力维护食品安全环境,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强大震慑。
强化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发布食品安全案件典型案例,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豆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大力宣传行动成果,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宁河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宣传“百日行动”成效,回应百姓食品安全诉求,规范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行为;三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法教育,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普法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食品安全各环节主体责任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四是多渠道展示工作成果,在《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安全网、宁河融媒、宁河创食安等渠道发布10余篇报道,正面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累计办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06件,形成良好的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