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江西省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专项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主体自查自纠,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检查涉及包装饮用水、粮食加工、白酒等生产加工主体14家,督促完善标签标识管理8处。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蔡平均)为统筹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日前,江西省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专项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主体自查自纠,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督促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具体产品标准,按照生产日期是否清晰、真实、醒目以及符合法律标准的要求,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所生产食品生产日期标注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彻底清理库存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防止流入市场;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应立即主动召回。
组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和规范与市民日常消费量大的冷冻饮品、肉制品、白酒、粮食加工品、食用植收油、包装饮用水、小作坊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行为。以真实、清晰、准确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为重点,深入排查食品生产过程中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问题,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从严从重打击标注虛假生产日期、日期标示存在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回收食品更改日期后重新投入市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人员检查饮用水 图片来源:瑞昌市市场监管局
此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检查涉及包装饮用水、粮食加工、白酒等生产加工主体14家,督促完善标签标识管理8处,对瑞昌市某饮品公司未落实出厂检验,致多个商标包装饮用水未标注生产日期出厂销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