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沪苏浙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定了对2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内容涉及登记注册、广告、食品等多个领域违法行为。
近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善县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定了对2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内容涉及登记注册、广告、食品等多个领域违法行为。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清单中所列情形,同时符合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将不再予以行政处罚。(汤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