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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2-03-28 10:35:55 来源:蚌埠新闻网 编辑:吕可意
摘要: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网络订餐消费时,消费者在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或证照信息不全的商户订餐。

  

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全市疫情防控压力陡增。同时,多地误饮误食误用甲醇造成人员伤害事件和误采误食有毒蘑菇、野菜等野生植物导致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日前,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尽量选择烧熟煮透食物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饮食十分重要。

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就餐。“在选择食物上,要选择烧熟煮透的热食类菜品,少吃或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不吃或慎吃四季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禁止食用河豚和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网络订餐消费时,消费者在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或证照信息不全的商户订餐。

收取外卖时,应检查餐食包装、封签是否完好,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验收后,应尽快食用,并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

餐饮单位要严格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或公夹),贯彻执行《反食品浪费法》,遵守禁限塑要求。购进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制度,“五证一码”齐全。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购进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严禁采购、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严禁购进、使用和贮存亚硝酸盐;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禁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何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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