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敏 刘晓婧 叶生明 记者陈家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近期,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对辖区200个进口冷链冻库、152个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促、整改,3月19日至今连续立案4起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入厦通行码与货品批次不符,立案
中华所执法人员在对中山路某烤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冻库中存放的4箱巴西进口冷冻鸡翅,入厦通行码与货品批次不符,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次进口鸡翅入厦通行码,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向经营者强调,按规定向上游企业查验对应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厦通行码”,是食品经营者的法律义务。
进口冷链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立案
莲前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日料餐厅进口食品冰柜中存放的11盒冷冻海虾,全部未张贴中文标签,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上脑牛肉、黑虎虾和蟹腿肉等3个国产冷冻食品未在入市必登系统上录入信息,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未核验“入厦通行码”,立案
鹭江所执法人员在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时,发现位于大同路某场咖啡馆采购并使用的进口牛肉未张贴“入厦通行码”,经营者承认,其未主动申领“入厦通行码”。执法人员同时发现,该店还存在销售的进口葡萄酒没有中文标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对上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立案
鹭江所执法人员在检查某进口超市时,发现货架上陈列待售的进口黄油价格标签旁,张贴的“入厦通行码”对应货品和批次错误,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对上述产品下架处置,督促经营者重新对进货来源、上市凭证、“入厦通行码”进行查验,打印出正确的“入厦通行码”后再行上架销售。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未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