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严防严控因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抚州市食安办采取三字工作法,扎实开展野生毒蘑菇防控宣传工作,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54家,发放毒蘑菇宣传单21400份,张贴宣传海报2316份,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李欣洁 记者张坤) 春风过处,草也青青,木也欣欣,寻“野”成了踏青一乐事。随着天气逐渐转暖,部分野生蘑菇开始生长,为及时防范因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抚州市食品安全办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采取“快、落、传”三字工作法,广泛开展野生毒蘑菇防控宣传工作,全力保障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健康。
突出“快”字,提前部署。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将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的宣传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在春季气温回暖初期,提前布局,下发通知,左右联动,上下同心,市食安委有关单位、各县区食品安全办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本地媒体发布警示。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防范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强化“落”字,扎实推进。重点组织对超市、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场所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强化乡镇农村地区集中交易市场督查,要求经营者不得出售和采购来路不明的蘑菇,有效结合群众、经营者、监管者三方共同营造一个食品安全、消费放心的市场环境。
立足“传”字,积极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横幅、宣传单、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政府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在农贸市场、村街道、山头等野生蘑菇易出现区域加强了宣传提示,以提示误采误食风险为重点,采取宣传进乡村的方式,提醒广大群众“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截至目前,该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54家,其中农贸市场97家,餐饮单位2174家;发放毒蘑菇宣传单21400份,张贴宣传海报2316份,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