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萍丽 记者陈家华)“‘四舍五入’这种计算方式人人皆知,谁也想不到会违法,真是吃一堑长一智,平时还是要多学法啊。”前来交罚单的肖先生悔不当初。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一餐饮店因“四舍五入”收款被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148.41元。
肖先生是海沧某餐饮店老板,有位消费者刘某在肖先生餐饮店里就餐,消费了189.5元,刘某是微信支付的,后发现支付记录被扣取了190元。虽然只是多收了5毛钱,但刘某认为微信支付非现金,根本不存在找零钱的问题,遂向肖先生反映,要求退还多收的5毛钱。肖先生表示收银系统默认的“四舍五入”,这样的收银方式很正常,有舍有入,拒绝退还5毛钱。刘某觉得不合理,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接到刘某反映的情况后,海沧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肖先生的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肖先生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即少于0.5(不含)元将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将向上取整,体现在结账单上“优惠信息”下方“抹零”一栏,“抹零”数字为正数则表示扣除零头的金额,“抹零”数字为负数则表示向上取整多收的金额。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四舍五入”计算方式,主要是为了省去现金找零的麻烦,特别是需要称重的商品还会出现毛分。但现在消费者大部分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付款,可以精确到分,不存在找零的问题。经营者擅自采取“四舍五入”的收银方式,但没有告知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费者如遇到此类情况,请保留相关单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