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四川
下拉

眉山市洪雅县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022-03-10 16:26:02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郑添元
摘要:日前,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判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洪雅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市民的“入口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徐勇 何懿)3月10日,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判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该案被告人王某在经营卤制品店期间,为提高菜品销售量,在加工卤制过程中添加罂粟粉、日落黄等非食用物质的方式制作有毒、有害食品并公开售卖获利。案件被告人王某在庭审现场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深刻忏悔。

20220310161707970001.png

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洪雅县市场监管局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牢牢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更好地“震慑一个行业、教育一批人”,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组织火锅、麻辣烫、卤制品等生产经营者和执法人员共计30余人旁听整个案件庭审过程。

多位生产经营者表示通过此次“零距离”的警示教育,不但认知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更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过程中追求程序合法性、证据齐全性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让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让法治社会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氛围及正确舆论导向。

洪雅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