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榕城海关查获17.57公斤违规燕窝。海关提醒,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等动物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所列的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境物。
近日,福州海关所属榕城海关单日在邮递渠道连续查获大批违规邮寄进境燕窝。经现场统计,当天共查获来自马来西亚同一地区的燕窝(燕盏)15批次、22盒,重约17.57公斤。目前,海关已对查获邮件实施截留并做后续处置。
燕窝是雨燕科动物金丝燕的唾液和绒羽等混合凝结所筑成的巢窝,主要产地位于东南亚及太平洋岛屿。近年来,随着消费能力的提升,国内市场对燕窝的需求量呈上升态势,但通过邮寄或旅客携带入境,不仅威胁禽类养殖产业和生态安全,还可能因未经检疫,入境后或对国内食品安全造成威胁。
海关提醒,根据规定,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等动物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所列的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境物,进境前需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持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证书向海关申报,经检疫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境。(记者 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