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阜阳市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西地那非”西药成分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灿)近日,阜阳市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案件。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线索,报告称临泉县“安徽省某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品“黄精牡蛎片”中检测出禁止使用的“西地那非”。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该线索后,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安徽省某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经核查,该公司经营场所没有发现以上报告批次的产品。但发现有其他批次的同类产品,经批准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待售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委托“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待售的产品进行抽样,现场抽取“单枪赴会”黄精牡蛎片、“夜夫人 勃立伟戈”黄精牡蛎片、“久勃王”鹿鞭人参牡蛎肽各一组,依法加封后进行送检。经“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所抽样品含有违禁药品“西地那非”。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后,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后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食品样品含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违禁西药“西地那非”。该案调查终结后,经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不构成追诉该公司刑事责任的条件。
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压片糖果中检测出药品“西地那非”西药成分,西地那非为处方药,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没收该公司未售出的非法添加“西地那非”压片糖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