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正银)中国传统佳节“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保障节日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就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1月24日,下发了《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借“春节”之机随意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者将予以重罚。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
为确保“春节”期间价格稳定,在提醒告诫函中要求:各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不得利用“春节”消费需求增加之机,随意提高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以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串通涨价、垄断市场价格,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
从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辖区各行业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机关从即日起,对价格执行情况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规定,随意乱涨价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表示,在加强检查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对各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对群众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予以重罚,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