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唐宁) 7月8日,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和宽松环境,促进贵州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4类22项措施,不仅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而且紧密结合贵州省市场监管实际,在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上,提出了许多比较有含金量的“干货”,体现了贵州特色。《意见》的出台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在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优化公平高效市场环境上,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提供企业登记便利服务;二是进一步深化食品许可审批改革;三是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四是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化知识产权服务;五是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化计量服务;六是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七是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特别是在进一步深化食品许可审批改革方面,食品经营许可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 12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进一步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时效。
在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上,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推进降费降本减负政策落实;二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五是指导规范网络市场环境。
在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上,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引导质量服务业发展;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三是培育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四是加快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运用;五是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六是扎实推进“个转企”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活动;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