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庄)为进一步落实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近日,巴中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借“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子行动,助推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师生身心健康,财产不受损失。
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图片 图片来源: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悉,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把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区域着为监管辖领域,将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商店(小卖部)、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小超市,小餐馆、大排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加工点、小作坊等着为监管对象。
校园周边肉制品整治图片 图片来源: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动中,该所执法人员对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商店(小卖部)、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小超市,小餐馆、大排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加工点、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明情况,做到证照相符,入市主体合法。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采购贮存、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及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食品经营行为。严查食品质量安全。将“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子行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工具,结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分类检查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重点解决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进货来源不明和索证索票不全、超范围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三大突出问题,杜绝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的违法行为。着力规范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工具、容器等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切实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督管理,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截至12月29日,双江所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4户次,对不符合食品案件案件查处2件,罚没收入0.3万元。